《公共服务领域译写规范》地方标准第七至第十部分发布
时间:2022-01-21 13:03
为进一步提升厦门国际化水平和国际形象,打造城市“门面招牌”,市外办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我市公共服务领域双语标识标牌的规范建设工作,牵头编写厦门市《公共服务领域译写规范》地方标准。《译写规范》包含《通则》、《道路交通》等14个部分,涵盖组织机构名称、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口岸设施等12个领域,并且特别创新增设了富有地方特色的《闽南风俗》板块。前六部分已发布在市外办、市标准化院、市译协等单位网站,供市民和相关单位查阅。
2020年,双语标识工作小组克服疫情影响,结合线上线下方式召开专家委员会,更新并审定译写规范地方标准第七至第十部分的规范正文和相关词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函件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和行业主管部门意见。12月29日,《公共服务领域译写规范》地方标准发布了《第七部分:科技教育》、《第八部分:医疗卫生》、《第九部分:邮政电信》和《第十部分:餐饮住宿》,附录词条共计1766条,涵盖科研机构、学校、医院、卫生所、邮政部门、餐厅、酒店等相关场所的英文机构名称、警示语和提示语标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