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与编码
(一)事项名称:审核、审批因公赴港澳任务
(二)编码:XMFAO35020005
二、事项类型:其他权责事项
三、实施主体:厦门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四、办理对象:因公赴港澳组团单位
五、办理依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因公赴港澳工作文件规定
六、申请条件:因公赴港澳执行公务
七、办理方式:直接通过“厦门市因公赴港澳审批业务管理系统”申报
八、申报材料
(一)因公赴港澳任务申报表1份;
(二)组团单位出具的请示件(函)1份(仅限机关事业单位团组提交);
(三)邀请函复印件1份(若邀请函为英文,需另附中文翻译件1份);
(四)日程安排1份(中文,盖组团单位公章);
(五)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1份;
(六)事前公示表1份(仅限机关事业单位团组填报,盖组团单位公章)。
备注:1.正厅级人员因公赴港澳需提交《厅级人员出访简况表》1份;
2.副局级及以上人员因公赴港澳需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录“厦门市因公赴港澳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录入团组(人员)信息;
(二)厦门市港澳办审批或审核转报。
十、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无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二、联系信息
(一)受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2楼
(二)联系电话:0592-2856057
(三)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四)网址:http:∥fao.xm.gov.cn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592-2856126
十四、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