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审批因公赴港澳任务办事指南
时间:2026-01-05 09:33

  一、事项名称与编码

  (一)事项名称:审核、审批因公赴港澳任务

  (二)编码:XMFAO35020005

  二、事项类型:其他权责事项

  三、实施主体:厦门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四、办理对象:因公赴港澳组团单位

  五、办理依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因公赴港澳工作文件规定

  六、申请条件:因公赴港澳执行公务

  七、办理方式:直接通过“厦门市因公赴港澳审批业务管理系统”申报

  八、申报材料

  (一)因公赴港澳任务申报表1份;

  (二)组团单位出具的请示件(函)1份(仅限机关事业单位团组提交);

  (三)邀请函复印件1份(若邀请函为英文,需另附中文翻译件1份);

  (四)日程安排1份(中文,盖组团单位公章);

  (五)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1份;

  (六)事前公示表1份(仅限机关事业单位团组填报,盖组团单位公章)。

  备注:1.正厅级人员因公赴港澳需提交《厅级人员出访简况表》1份;

  2.副局级及以上人员因公赴港澳需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录“厦门市因公赴港澳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录入团组(人员)信息;

  (二)厦门市港澳办审批或审核转报。

  十、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无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二、联系信息

  (一)受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2楼

  (二)联系电话:0592-2856057

  (三)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四)网址:http:∥fao.xm.gov.cn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592-2856126

  十四、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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