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8-30-01-2018-009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发布机构 文 号 厦政外侨综〔2018〕106号
标 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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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精神,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的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结合外事、侨务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公开解读回应,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服务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三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全面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本办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四是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相关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

  3.围绕外事侨务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一是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办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

  二是落实政策解读制度。认真执行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4.围绕外侨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对涉及外事、侨务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5.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2017〕36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政务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配合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是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三是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配合做好整合全市信息系统,建设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平台,按要求提供本办政务数据。通过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省或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四是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完善本办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6.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是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外侨办分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7.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二是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三是推动信息同源管理。推动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市行政审批系统、政务APP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

  四是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自查。重点自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8.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9.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一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本办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10.办好便民服务平台来件。

  做好12345便民服务平台知识库的上传与维护,认真梳理本办职能职责、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及常见问题,上传至平台知识库,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确保知识库为最新状态。做好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承办工作,及时接收、联系、答复、反馈,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调整完善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1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1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厦府办便函〔2017〕14号)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及时调整完善,于2018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2018年9月底前通过本办政府网站公开本办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开程序

  公开程序通过局域网OA系统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办理结束后,责任处室须将已公开的政务信息纸质文件及电子材料报送办公开办(人秘处)存档,并由办公开办提交办网站管理处室(文化宣传处)于本办网站公开。

  (一)提出: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信息的拟稿人提出初步公开意见并报送处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二)初审:逐级报责任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三)保密审查:由办保密工作机构(人秘处)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发布审核:由办网站管理处室(文化宣传处)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发布审核;

  (五)审定:由办主要领导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定。

  (六)公开:办公开办(人秘处)将通过审定的政务信息交网站管理处室(文化宣传处)通过本办网站予以公开;

  (七)建档:办公开办(人秘处)将已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分门别类,立卷建档。

 四、监督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处室要在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人秘处负责制定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处理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

  (二)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强化与有关网站的联动,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计划,通过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驻市外侨办纪检组、本办机关纪委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办公开办及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调查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问题,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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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公地址:厦门市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2—4、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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