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28-05-02-2018-013 | 主题分类 | 决算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
标 题: | 2017年度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汇总)部门决算说明 |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附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8〕17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汇总)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起草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拟订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开展涉外涉侨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外事侨务工作。
(三)负责组织接待来访国宾、党宾、其他重要外宾和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及华侨华人和港澳地区重要人士;协助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重要外事活动。
(四)根据外交部和市政府授权,负责我市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为全市和中央、省驻厦单位、在厦高校因公出国人员颁发护照、申办外国签证;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负责邀请来厦参加各项活动的外国人以及归口办理副部级及其以上官员的入境事务手续,审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负责审发我市非公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国人入境的《邀请确认函》;负责全市各单位承办的重大涉外活动和国际会议的审批、审核工作。
(五)负责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交流交往与开拓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及有关部门的对外结好工作。
(六)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七)负责外国驻厦领事机构的管理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负责外国驻华使馆在厦事务的交涉和处理;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统筹、协调厦门领事馆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和涉外案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厦发生的各类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统筹协调、指导处理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相关事务;负责处理领事保护的相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厦相关事务。
(九)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境外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十)负责指导开展国内侨务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涉侨捐赠工作,协同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加强对厦门同安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厦门同安竹坝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指导。
(十一)开展外事、侨务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管理来厦外国记者及海外华文媒体采访工作。
(十二)负责承办全市因公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审批、审核,颁发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负责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开展与对口联系,协调我市与港澳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事宜。
(十三)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市荣誉市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汇总)部门包括1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
行政机关 |
41 |
41 |
厦门市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3 |
22 |
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4 |
4 |
厦门鹭风报社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6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汇总)部门主要任务是:
服务保障厦门会晤这一中心工作,认真践行“外事为民、为侨服务”理念,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努力为厦门会晤的圆满成功举办、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厦门国际化水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厦门会晤任务圆满完成。我办始终以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最实作风、最佳效果贯彻中筹委秘书处、外交部各司局和省市筹委会的各项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筹备任务,实现了礼宾接待热情周到、会务保障周密细致,得到各国政要及我驻各国大使、各代表团及外交部、公安部等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
(二)因公出访管理更加高效。一是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因公出访年度计划管理。三是在全国首创利用标签编码技术,实现对因公电子护照全智能管理。四是优化出访资源配置,积极助力企业“走出去”。
(三)外宾团组接待更加务实。通过安排高访团组参观自贸试验区、规划馆及相关企业、社区,积极搭建沟通桥梁、讲好厦门故事,达到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又积极推介提升厦门对外影响力的目的。
(四)对外交流交往更加密切。一是圆满完成“厦洽会”团组邀请及接待工作。二是做好重点来访侨团的接待联谊工作。三是协助推进设立“陈嘉庚奖学金”项目。四是“走出去”开展国外侨务工作,协助保障市领导及重点出访团组开展海外重点侨团联络联谊工作。五是梳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厦门籍华侨华人新情况新变化,参加福建省2017年首次海外侨情分析会,提出国外侨务工作新思路。六是以厦门会晤筹办为契机,接待南非总统府法律顾问代表团、印度主流媒体记者代表团、金砖国家驻华媒体代表团等团组访厦,务实推进,拓展与金砖国家交流合作。
(五)友协民间交流更加深入。一是结合“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完善提升友城布局。二是以“拓展民间外交,喜迎厦门会晤”为主题召开2017年市对外友协全体理事会,完成相关会领导职务调整程序,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间外交工作。三是积极推动我市加入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联合组织。四是发挥友协资源优势并注重将友协资源向企业理事单位倾斜,策划多场重要高端论坛活动。五是大力推动我市青少年足球对外交流。
(六)活动平台搭建更加提升。一是收集侨商信息,对接招商部门推介营商环境。二是主动靠前,强化服务。三是通过继续办好海外华裔青年企业家中国经济高级研修班、厦门侨资企业西部行(新疆行)项目活动、“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在厦海外学生迎新联谊活动等平台活动,积极为侨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七)涉外管理服务更加到位。一是加强领馆管理,举办2017年驻厦外交官市情通报会。二是举办“秋•韵——2017驻厦外交官金秋之夜”活动,积极推动招领设领工作。三是与泰国驻厦总领馆合作举办“泰国文化节”系列活动,加强与沿线国家人文及经贸交流。四是厦门领事馆区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并完成厦门会晤筹备办公、会议、会见等服务保障任务。五是加强“一带一路”境外企业安全管理,推动我市在“一带一路”沿线高风险国家投资的境外企业建立完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保障企业及人员安全。六是在全省各设区市中率先推动成立“厦门市协调管理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联席会议机制”,维护良好涉外秩序。
(八)为侨服务工作更加主动。一是以“最多跑一趟”入手简化“华侨、外籍中小学生在厦就读介绍信”等事项申办材料,优化流程,提升效率。二是加强政务中心外侨办分中心建设,实现“华侨来闽定居”申请市区两级受理审批网上流转。三是继续实施“侨爱工程”,通过春节慰问、归侨低保户困难补助、重疾归侨困难补助。四是受理涉侨来信来访来电283件(次),努力为侨排忧解难。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汇总)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00.75万元,本年收入9,306.26万元,本年支出8,661.9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10.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34.81万元。
(一)2017年收入9,306.2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644.90万元,增长154.1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260.0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905.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43.87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2.37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8,661.9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378.63万元,增长163.8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451.5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12.05万元,公用支出439.45万元。
2.项目支出6,176.5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33.85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20.8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510.76万元,增长78.22%,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141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3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5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2.67万元,增长277.38%。主要原因是新增金砖厦门会晤部分专项经费及2017年预算调整和公车改革增支调整经费。
(三)事业运行70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64万元,增长32.97%。主要原因是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经费及事业运行经费。
(四)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65万元,增长2738.27%。主要原因是新增厦门会晤部分专项经费支出。
(五)华侨事务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9万元,下降98.37%。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向上级申请华侨事务补助款。
(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6.69万元,增长824.97%。主要原因是新增厦门会晤部分专项经费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3万元,增长50.11%。主要原因是调整离退休人员非统发经费。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77.82%。主要原因是调整离退休人员非统发经费。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63万元,下降50.5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补缴养老保险支出。
(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28.1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补缴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3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1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10.01%。主要原因是增加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1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8.73%。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医疗补助提高。
(十四)其他支出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34万元,下降87.19%。主要原因是减少信息化项目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905.0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905.00万元,增长100.00%,具体情况如下:
城市建设支出2905.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90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厦门领事馆区改造提升工程(灾后重建项目)。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292.34万元,支出决算220.22万元,完成预算的75.33%,同比下降37.86%。主要原因是金砖厦门会晤出国境团组减少及公车改革后公车运维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04.32万元,主要用于市领导及本办人员出访交流,推介“九八国际贸易洽谈会”、国际友城交往等学习考察活动。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6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3人次。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42.36%,主要是:金砖厦门会晤筹备及举办期间,严格控制出访团组及人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0.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 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00%和70.81%,主要是:公车改革,公车由原来的20辆减到6辆。
(三)公务接待费105.37万元。主要用于外事接待国宾、党宾、国际友好人士及华侨华人,“九八投资国际贸易洽谈会”客商,我市大型国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08批次、接待总人数3,609。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3.30%,主要原因是:金砖厦门会晤筹备期间减少外宾来访。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01万元,比2016年增加17.56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对因公出入境电子护照一期升级改造及邀请外国人来华系统项目,涉及金额84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完成较差。主要原因是为确保金砖厦门会晤圆满完成,此项目后期才推进公开招投标又流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公地址:厦门市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2—4、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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