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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16年厦门市外侨办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厦门市外侨办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02-2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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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外侨办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外侨办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研究起草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拟订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涉外事务和重大外事侨务工作;审理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涉外事项和涉外案件;统筹协调全市公共外交和民间交流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团开展涉侨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外事侨务机构的外事侨务业务;组织开展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接待来访国宾、党宾、其他重要外宾和来本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及华侨华人和港澳地区重要人士;协助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重要外事活动。

  4)根据外交部和市政府授权,负责我市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为全市和中央、省驻厦单位、在厦高校因公出国人员颁发护照、申办外国签证;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负责邀请来厦参加各项活动的外国人以及归口办理副部级及其以上官员的入境事务手续,审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负责审发我市非公单位和个人邀请外国人入境的《邀请确认函》;负责全市各单位承办的重大涉外活动和国际会议的审批、审核工作。

  5)负责我市国际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交流交往与开拓工作;指导全市各区及有关部门的对外结好工作。

  6)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7)负责外国驻厦领事机构的管理事宜及有关领事业务;负责外国驻华使馆在厦事务的交涉和处理;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统筹、协调厦门领事馆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

  8)负责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和涉外案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处理外国公民和法人在厦发生的各类刑事、民事、海事等重大案件;统筹协调、指导处理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的相关事务;负责处理领事保护的相关事务等

  9)负责协调和处理外国人在厦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相关事宜;负责办理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居留和出入境相关手续。

  10)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境外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服务全市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协调涉外、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11)负责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涉侨捐赠工作,协同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的扶贫、救济工作,加强对厦门同安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厦门同安竹坝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12)开展外事、侨务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管理来厦外国记者采访工作;联系海外华侨华人新闻机构、文化团体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工作。

  13)负责承办全市因公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审批、审核,颁发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负责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开展与对口联系,协调我市与港澳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事宜。

  14)负责组织开展促进我市国际化建设、国内外侨情、外事侨务政策、理论和外事侨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

  15)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市荣誉市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厦门市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主要职责

  服务特区外事工作,推动城市对外交往。协助做好我市重要外事活动的接待翻译以及我市重要外事文书、信函,对外宣传资料的翻译工作;协助做好我市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的制作;协助做好与国外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交往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做好我市因公出国人员申办签证、因公赴港澳人员办理签注、企业人员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的有关工作;协助做好厦门领事馆区建设与管理以及外国驻厦门领事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

  3、《鹭风报》社主要职责

  向海内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传递乡音乡情,沟通海内外信息,宣传厦门两个文明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向厦门及闽南地区广大读者报道海外华侨华人的情况。

  4、侨资企业联络中心主要职责

  代表市政府受理侨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投诉,维护侨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侨资企业提供经济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代理案件处理、内外交流及相关业务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外侨办部门包括1个机关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外侨办

  行政机关

  43

  43

  厦门市外事签证护照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3

  13

  厦门鹭风报社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6

  2

  厦门市侨资企业联络中心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市外侨办主要任务是:坚持“外事为民”、“为侨服务”,整合优化外事、侨务资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外事侨务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筹划重大活动,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

  (二)继续强化外事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工作。

  (三)继续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力促实质性合作。

  (四)涵养和发挥侨务资源优势,服务全市中心工作。

  (五)开展第十批荣誉市民评授工作。

  (六)关注侨界民生,开展为侨服务工作。

  (七)整合外宣资源,提升城市软实力。

  (八)做好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 市外侨办收入预算为259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6.9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98.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07.97万元,公用支出401.47万元,项目支出6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3.9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1119.3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9.69万元。主要用于维护部门日常运行支出、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0.8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医疗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66.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4万元,公务接待费127.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174万元。主要用于市外侨办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年支出相比上升41.3%,主要原因是:对外交流活动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27.85万元。主要用于国外、境外来宾来厦友好访问、开展经贸交流合作、引资引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支出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64.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4.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支出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因省里尚未批复我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单位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待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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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16年部门预算附表.xls
  •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公地址:厦门市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2—4、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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