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28-05-01-2025-004 主题分类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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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5年度厦门市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单位预算
2025年度厦门市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5-02-1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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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服务特区外事工作,推动城市对外交往。

  (二)协助市外办做好我市重要外事活动的接待翻译以及重要外事文件、文书的外语翻译

  (三)承担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因公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国际友城交流合作、厦门领事馆区管理以及外国驻厦领事机构管理服务等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市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内设6个科室,包括:护照科、翻译科、签证科、综合科、外事经济科、领事机构服务科。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主要任务是:服务保障外事相关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协助市外办做好重要外事接待和外事文书信函的翻译工作。

  (二)协助市外办做好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的管理水平,规范因公护照的发放、收缴、销毁等工作。

  (三)协助做好我市与国外友好城市等交往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做好外国驻厦门领事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规程。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为766.1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3.96万元,增长13.9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6.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为766.16

  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3.96万元,增长13.9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1.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12.76万元,公用支出48.4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外事翻译护照签证中心2025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6.1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3.96万元,增长13.98%,主要是由于新进调入1名在职人员、调整社保基数等和调整项目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51.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9.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9.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8.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其他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由于本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因公出访交流等。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一事一报”原则,2025年出访团组经审批后再安排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活动支出。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本单位暂无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非参公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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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翻护中心).xlsx
  •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公地址:厦门市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2—4、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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