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十一至第十四部分向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3-23 10:54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双语标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升我市国际化水平,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外办委托市译协组建专家团队,共同负责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地方标准的编写和发布工作。

  作为审定工作的重要程序之一,现就《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1部分:商业金融》《第12部分:司法系统》《第13部分:口岸设施》《第14部分:闽南风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民和各单位可填写意见表(见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邮箱:575926365@qq.com)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日。

   本次意见征集反馈结果: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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