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办事指南
时间:2026-01-05 09:20

  一、事项名称与编码

  (一)事项名称:申办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二)编码:XMFAO35020006

  二、事项类型:其他权责事项

  三、实施主体:厦门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

  四、办理对象:因公赴港澳组团单位

  五、办理依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文件规定

  六、申请条件:已通过因公赴港澳任务审批

  七、办理方式:直接通过“厦门市因公赴港澳审批业务管理系统”申报

  八、申办材料

  1.办理通行证申请卡(每人1份);

  2.境外就地续派情况说明函和通行证全本扫描件(仅常驻境外工作人员在境外续派时提供);

  3.多次往返港澳任务报备表和日程安排表(每团1份,仅办理“一次审批,多次出境有效”团组再次出境时提供)。

  备注:非厦门市港澳办审批团组还需提交:1.赴港澳任务批件(每团1份);2.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每人1份);3.上级部门复函(请提前联系厦门市港澳办确认)。

  九、办理流程

  (一)组团单位登录“厦门市因公赴港澳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录入团组(人员)信息,并上传申办材料;

  (二)赴港澳人员到厦门市外办出入境办事大厅(团结大厦二楼)采集生物信息;

  (三)制作通行证;

  (四)颁发签注。

  十、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无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二、联系信息:

  (一)受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2楼

  (二)咨询电话:0592-2856060、2856125

  (三)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四)网址:http:∥fao.xm.gov.cn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592-2856126

  十四、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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